根据我公司的申请,资质认定评审组受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派,依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评审通知书(京质监评字[2017]00006797-01号)和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,于2017年7月28日对我公司进行了资质认定复评审。
评审组依据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的要求,现场查看了我公司的设施与环境条件;审查了文件控制、质量监督、内部审核、管理评审、技术培训、检验方法确认及质量控制等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;抽查了人员技术档案、设备技术档案、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;对人员能力进行了现场试验考核和人员比对试验;对管理和检测人员进行了关于管理体系文件、标准、检测方法、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询问,并对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。
对照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的要求,评审组认为我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健全,能够按照准则要求进行体系运行,满足准则要求;检测人员均经过培训上岗,人员配备和技术能力符合要求;软件测试工具使用之前均经过验证,场所和设施的能够满足检验和准则要求;现场检验人员操作熟练,能够按照标准规范进行;原始记录、检测报告信息齐全,满足相关规范及准则要求;授权签字人现场考核通过,予以推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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