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精科评测的申请,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评审组(简称“评审组”)受计量和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中心的委派,依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评审通知书和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,于2014年8月31日对精科评测进行了资质认定的初次评审。
评审组依据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的要求,对精科评测的实验室环境进行了现场查看,对人员进行了提问,对人员能力进行了比对等考核,并对技术文件、原始记录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。
对照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的要求,评审组认为我公司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,编制了相应的程序文件、作业指导书和各种记录表格等,覆盖了计量认证所规定的条款。组织管理、实验室环境、仪器设备、人员素质、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,符合认证评审准则的规定。
针对评审组在本次评审中发现的问题,精科评测从领导到测试人员都非常重视,针对问题的整改召开了专题会议,由问题所在部门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,并经公司总经理和质量负责人讨论同意,由相关部门负责整改措施的实施,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验证,并经质量负责人确认,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整改。